欢迎来到中国专业商标交易买卖平台
发布日期2022-12-13 16:56:54 浏览次数:0
大家好。今天分享一下关于商标的相关内容。许可是注册商标所有人经济使用注册商标权的常用方式之一。注册商标权的许可方式包括独占许可。让我们来看看细节。
独占许可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将其注册商标在约定的期限、地域和方式许可给被许可人独占使用,注册商标所有人不得按照约定自行使用该注册商标。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只要双方就独占许可达成协议(许可合同或者遗赠协议),就可以设定独占许可。
虽然该条第三款规定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向商标局备案,但备案并不是独占许可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而只是对抗善意第三人的必要条件。
所谓备案对抗要件,是指未注册商标许可合同只能约束合同双方当事人,第三人不知道也没有理由知道商标许可的事实,而与原注册商标所有人因注册商标产生的法律关系受法律保护。
相反,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后,由于备案具有公示效力,一方面,对于新的商标所有人、被许可人、质权人等善意第三人,独占被许可人可以继续主张独占许可;
另一方面,独占被许可人可以主张原企业主的转让合同、新的许可合同、质押合同无效,相关用户侵犯其独占被许可人权利。
好了,分享到此为止。下次见!
上一篇:地理标志和普通商标有什么区别?
咨询热线
400-880-0046
13824483325
微信扫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