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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0-25 14:10:55 浏览次数:0
大家好。今天,小编将与大家分享商标的相关内容。随着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新的商业形式和新的模式迅速出现。“其他缺乏明显特征的”商标类型日益增多。
为满足新技术、新业态的发展需要,对近年来商标审查的实践经验进行了全面总结,细化和补充了实践中缺乏明显特征的其他常见情况,并将其他缺乏明显特征的情况从2016年标准的11类扩展到16类。让我们和小编一起来看看。
修改商品包装,明显确定容器或装饰图案。2016年标准规定使用商品“常用”包装、容器或装饰图案作为商标,缺乏应有的显著特征。
《指南》进一步明确了商品的外包装“一般消费者不会将其视为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商标标志”没有商标的显著特征,商品的容器或装饰图案本身也没有商标的显著特征。
结合实践,明确“日常用语”“网络流行语和网络流行表情包”“格言警句”均属于公众日常表达的一部分,不具备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
明确“只有申请人(不含自然人)名称的全称”标志,“常用的标志符号”“节日名称”很难被认定为商标,缺乏商标的显著特征。日常生活或工作、日常生活或工作中的各种常见标志;所谓节日名称,不仅包括法定节日名称,还包括约定的节日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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